为了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省法院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监督网络,形成良好的反腐氛围,泾阳法院积极筹备、制定相关制度,于6月12日召开了廉政监察员任命大会,咸阳中院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院纪检组长杨战武首先宣读了《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意见》及《泾阳法院关于任命庞小利等14名同志担任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决定》,对新任命的廉政监察员进行了简短的培训,确保每位廉政监察员明白各自职责、履行监督工作的方式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并向14名廉政监察员颁发了任命书。
我院院长刘雁对新任命的廉政监察员切实履行好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期望,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