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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作者:泾阳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8 18:29:2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泾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征集范围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涉诈问题;

(三)以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等涉诈问题;

(四)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五)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结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七)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八)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九)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一)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9—36218559(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2、举报邮箱:fangyanglaozhapian@163.com

3、举报地址:泾阳县人民法院六楼刑事审判庭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为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泾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