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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温馨提示
作者:泾阳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19 12:03: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陕西”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该程序办理申请调解、申请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阅卷等相关诉讼服务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错峰错时来我院办理诉讼服务事项,避免发生聚集;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2.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请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陕西一码通)、行程码、咸阳地区以外来院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如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29-36213231,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泾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吴娜